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6:02:19     阅读:518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企业开工、项目投产持续加快,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趋于旺盛,特别是“五一”假期将至,各类诱发事故的因素交织叠加,安全风险隐患相应增大。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以如履薄冰和“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国务院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杜绝麻痹松懈思想,采取硬实管用措施,进一步提高全省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坚决守好安全底线。

二、加强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辖区内地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地勘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及时动态调整分级结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地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本系统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解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督指导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地质勘查活动监督检查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正在施工的地质勘查项目和探矿权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要加大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日常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野外项目驻地、野外施工现场、艰险地区作业以及交通、通讯、应急装备配置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深入开展地勘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督促辖区内地勘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厅属有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各市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适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8日

2023-06-01 16:02:19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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